2010年8月18日

紙上公司 稅務風險高


【2010-08-18/經濟日報/A14版/兩岸財經】



紙上公司 稅務風險高
【記者鄭圭雯/台北報導】

        台灣與香港、台灣與大陸並無簽訂租稅協定,加上大陸匯出到香港的股利只課5%稅率,與原本10%稅率差距很多,近來不少原登記於英屬維京群島的公司,轉登記為香港公司並間接投資大陸,並利用關連企業移轉訂價操作價差。但隨著47號指引公布,未來廠商在稅務上要更謹慎。

        勤業眾信中國稅務與商務諮詢負責人杜啟堯提醒業者,若以香港為營運總部間接投資大陸的企業,隨著香港與中國大陸簽定租稅協定,資訊有曝光的可能,未來在申報稅務時,宜審慎處理,必要時徵詢稅務專家意見作為最妥適的因應。

        安侯建業稅務部營運長張芷說,適用於5%稅率的公司,首要條件是在香港登記的公司為有實體營運的公司,若目前企業在香港的公司是紙上公司,隨著47號指引公布,中國可跟香港驗證相關資訊,就會有風險。

        張芷提醒業者,大陸近來「反避稅」稽查甚嚴,若以香港公司間接投資大陸,務必要做到實質與法律一致。

        杜啟堯強調,最重要的是,台商必須清楚瞭解自己的權利及義務。在新的資料交換制度下,即使與香港本地稅務無關,企業與個人仍有義務提供所需的稅務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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